1、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率为25%。
2、企业下列所得可以免征、减征企业所得税: 从事农、林、牧、副、渔业项目的所得;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;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;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。
3、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,减按20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4、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,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5、属于国家最新《外商投资企业产业指导目录》鼓励类的外商投资项目,在投资总额内进口的自用设备,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殖税,但《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》所列设备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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